第一條 目的
為規范招聘信息發布行為,防范用工法律風險,確保招聘內容合法、真實、有效,依據《就業促進法》《勞動合同法》《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》《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》等法律法規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適用范圍
本公司所有招聘渠道(含官網、招聘平臺、社交媒體、校招海報等)的信息發布均適用本制度。
為規范招聘信息發布行為,防范用工法律風險,確保招聘內容合法、真實、有效,依據《就業促進法》《勞動合同法》《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》《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》等法律法規,制定本制度。
本公司所有招聘渠道(含官網、招聘平臺、社交媒體、校招海報等)的信息發布均適用本制度。
| 部門 | 職責 |
|---|---|
| 用人部門 | 1. 提交招聘需求及崗位描述草案 2. 確保崗位要求與業務實質匹配 |
| HR部門 | 1. 初審崗位描述的合法性、合規性 2. 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3. 存檔審核記錄(保存≥2年) |
| 法務部 | 1. 終審信息合法性 2. 定期更新禁用語清單 3. 處理相關投訴糾紛 |
| 審核類別 | 合規要點 | 法律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平等就業 | 禁止出現: ? 性別限制(例:限男性) ? 戶籍歧視(例:僅招本地戶口) ? 年齡歧視(非特殊崗位要求35歲以下) ? 妊娠/婚育限制 | 《就業促進法》第26-31條 |
| 薪酬福利 | ? 必須注明薪酬范圍(不可僅寫“面議”) ? 五險一金繳納方式需明確 | 《勞動合同法》第8條 |
| 崗位資質 | ? 職業資格證書要求需與崗位強相關 ? 不得設置與崗位無關的體檢標準 | 《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》第13條 |
| 特殊崗位 | 涉密/高管崗位需增加: ? 背景調查授權條款 ? 競業限制提示 | 《勞動合同法》第23-24條 |
? "不招XX省人"
? "已婚已育者優先"
? "能接受無償加班"
? "試用期不繳社保"
? "要求提供擔保押金"
graph TD A[用人部門提交需求] --> B(HR初審:合規性篩查) B --> C{是否存在法律風險?} C -->|是| D[法務部出具修改意見] C -->|否| E[生成正式招聘文本] D --> F[用人部門修訂] F --> B E --> G[發布平臺備案] G --> H[定期巡查已發布信息]
時效要求:從提交到發布不超過3個工作日(緊急招聘需簽批加急單)
入口位置:每則招聘信息底部“舉報按鈕”、個人中心“我的反饋”;
處理流程:
舉報受理 → 24小時內核實 → 站內信通知處理結果 → 違規信息刪除并扣分;
獎勵措施:有效舉報可獲得3日高級會員體驗。
審核團隊:10人專職小組(負責人:李先生,電話:0536-2199251);
培訓機制:每月開展人社部政策解讀與案例學習3;
日志留存:所有操作記錄保存3年備查。
| 違規情形 | 處理措施 |
|---|---|
| 未審核擅自發布 | 責任人書面警告+扣減季度績效20% |
| 信息含歧視條款 | 立即撤銷信息+全網道歉聲明+法務部培訓 |
| 造成訴訟/賠償 | 承擔經濟損失的30%-50% |
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解釋權歸臨朐招聘網所有。